外匯管理局昨日發布公告稱,決定將已在江蘇、山東等7省市試點了半年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擴大至全國試點。公告稱,2012年8月1日起,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并相應調整出口報關流程、簡化出口退稅憑證。 公告稱,本次改革將全面改革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方式,簡化貿易進出口收付匯業務辦理手續和程序。外匯局取消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核銷,改為對企業貨物流、資金流實施非現場總量核查,并對企業實行動態監測和分類管理。銀行為企業辦理收付匯的單證和流程均大幅簡化。 另外,將對出口報關流程進行調整,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單,企業辦理出口報關時不再提供核銷單;對出口退稅憑證進行簡化,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的貨物,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稅務部門參考外匯局提供的企業出口收匯信息和分類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審核企業出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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