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創新型國家,增加投入很必要,但是創新體制更為關鍵,否則無法全方位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廣東省科技廳廳長李興華說。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廣東省嘗試以政府牽頭組織、科研單位和企業共同投資、非企業化運作等新機制,扶持組建了深圳光啟高等理工研究院等一批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這些機構在科研、技術成果產業化上迸發出很強的活力,但是在在單位屬性、稅收、經費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方面遭遇到了一系列困擾,相關制度建設需要盡快跟進。
發展勢頭強勁
2008年10月成立華南新藥創制中心,是在廣東省政府主導下,由廣東省科技廳、中科院廣州生物醫藥與健康研究院、中山大學達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等行政、科研、企業共同出資設立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
華南新藥創制中心的業務主管部門為廣東省科技廳,該中心副主任任俊蘭說,19家出資單位組建了理事會,對中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成立以來,華南新藥創制中心業務迸發出強勁的活力。
目前,該中心已經自建、聯建動物實驗服務中心等公共技術平臺4個,建設疫苗、基因工程藥物等專業技術平臺7個,目前這些技術平臺已經開始運行或開展服務;到去年底,該中心已經與近20家企業開展新藥開發合作,已經進入臨床前研究階段、臨床試驗的新藥有38種,其中一類新藥22種,另有1種新藥已經進入產業化階段。
由于在新藥研發上成果突出,近年來華南新藥創制中心已經被國務院批準列為珠江三角洲地區重點建設創新平臺之一,并承擔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華南綜合性新藥研究開發技術大平臺”的建設工作。
據了解,深圳光啟高等理工研究院、華大基因研究院等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的發展勢頭也很好。
體制靈活優勢明顯
任俊蘭說,在傳統體制下,科研主要由高校、院所和企業實施,高校和院所驅動力是學術發現,產業化的動力不足;對企業而言,由于科研投入高,周期長,風險大,企業追求的是低風險、高收益、短周期,科研的動力不足。
清華大學深圳研究院院長、大鵬光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馮冠平說,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與產業界實現了真正融合。比如,光啟研究院實行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項目轉化、收益再投資的鏈式發展模式,首先研究院與各理事單位聯合投資實施科研項目,并建立成果轉化公司,科研項目取得成果后,成果轉化公司轉化成果并將取得的收益反饋給理事單位,理事單位則再繼續支持研究院,從而實現了投資、科研、產業化、再投資的良性循環。
“這一步邁得大,邁得好。”也在考慮發起成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的北京民營科技實業家協會副會長、四通集團原總裁朱希鐸說,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比官辦機構更市場化,與企業相比又有公益化特性。為此,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更容易贏得社會認可,并且可以承擔一些政府性職能。
配套機制建設急需跟進
為了支持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快速發展,近年來,廣東省科技廳等相關政府部門在資金、辦公場所、人才引進、項目申請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扶持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發展。但是受相關體制滯后的影響,目前部分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在運行上,還存在一些體制性困擾。
第一,稅收減免難題。按照現有體制,事業類科研單位進口科研設備可以免稅,科技體制改革中改制為企業和并入企業的事業類科研單位進口科技開發用品也享受免稅待遇,但是民辦非企業機構歸民政部門管理,進口儀器、試劑等產品無免關稅資格。
在關稅退稅問題上,光啟研究院等廣東省的其他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也遇到了難題問題。地方政府為了讓光啟研究院、華大基因研究院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只得為其送了頂二類事業單位“帽子”。光啟研究院副院長張洋洋說:“這也是地方政府在現行體制下的無奈之舉,想讓我們輕裝發展,但是又出現了新問題,比如戴上‘事業’單位的帽子后,雖然機構運行沒受影響,但是產生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的所有權該怎么界定?我們心里很沒底”雖然現在政府部門沒有提這個問題,但是按照規定,事業單位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國家所有。
第二,科研類民辦非企業機構的特點是靈活,而受到現行科研管理制度的約束,機構承擔的政府科研項目都要簽訂合同,從科研經費預算到科研目標等等,都與高校一樣一樣,限制了活力發揮。
任俊蘭舉例說,科技創新具有不確定性,失敗的風險很大,一旦發現此路不通,必須調整課題方向,但是按照合同必須向政府主管部門一級級請示,手續煩瑣,審批周期長。
第三,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參與的政府性科研項目成功后,要分享知識產權,然后可以通過成果轉移轉化獲得收入。此外,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承建的公共技術平臺,對外服務也可以獲得一定的收入。按照規定,這些錢不能作為民辦非企業機構的運作資金,但是具體用途又沒明確,只能閑置著。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王元等專家建議說,近年來,各地涌現出了一些新型研發機構,典型之一就是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但是,現行體制與發展不同步的問題日益凸顯,需要盡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