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中信招行違規業務超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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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布17家央企2010年資產負債損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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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2 作者:記者 蔡穎/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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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審計署公布了對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中信集團以及招商局集團在內的17家央企2010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結果,結果顯示,工行、中信、招行均存在存在違規放貸、違規辦理票據、少計固定資產等問題。違規業務資金量達216.92億元,其中,這三家銀行僅違規放貸總量就達到了188.64億元。
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司長呂勁松指出,這三家金融企業的一些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和辦理票據業務問題比較突出,主要是超期限和向非土地儲備機構發放土地儲備貸款,向手續不全或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等項目發放貸款,違規向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無貿易背景的票據貼現業務等;另外,部分所屬企業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財務管理混亂等問題,主要表現為未按規定合并財務報表、虛增經營利潤以及存在賬外資金、資產等;三是,部分業務經營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有的信貸資金被貸款企業挪用,有的信貸資產質量五級分類反映不準確不及時。”
具體來看,審計署報告顯示,工行違規發放貸款貸款110億元,僅2010年就發生了63.91億元。具體來看,其中有94.99億元是違規發放的公司類貸款,主要是通過向非土地儲備機構、超期限等方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向手續不全或資本金不足的項目發放貸款,違規向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發放貸款等;另有15.01億元是違規發放的個人貸款,主要是違反國家差別化貸政策,未按規定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辦理二套房貸款,以個人貸款名義發放對公貸款等。
此外,工行還存在違規辦理票據、信用證和結匯業務17.79億元,其中2010年發生11.81億元。
中信銀行方面,2008年至2010年,所屬中信銀行等金融機構違規發放貸款和辦理票據業務共計30.64億元;2006年至2010年,所屬3家子公司采取私自換匯、拆借等方式違規經營9.99億元;2010年,所屬中信銀行的10個分支機構信貸“三查”工作不嚴,存在信貸資金被借款人挪用等現象。
招商銀行方面,審計署指出,2004年至2010年8月,招商銀行有關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48億元、吸收存款5000萬元。除此之外,招商銀行還存在集中采購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夠到位,如未建立談判、評審專家成員庫等問題。
值得欣慰的是,審計指出問題后,這三家金融機構相應展開了整改措施。據悉,截至2012年3月底,工商銀行、中信集團公司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率分別為93%和91.04%。其中,工行相關分支機構已收回違規發放的法人貸款17.81億元,對60.13億元貸款通過補充完善手續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已收回違規發放的個人貸款7.54億元,對6.05億元個人貸款通過完善手續、按規定補充首付和提高利率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
中信銀行也已結清部分貸款或票據,其余貸款已按規定整改,并修訂完善了相關內控制度;針對信貸資金被借款人挪用等現象,該行及時清收了部分貸款,并進一步強化對分支機構信貸業務“三查”工作的監管。
招商銀行方面表示,“該行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高度重視此次審計,認真做好審計指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截至目前,審計指出的問題絕大多數已經整改,涉及的貸款大部分已經收回,其余貸款也已采取了相應的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并將進一步清收。”招行認為,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對該行整體經營業績以及財務報表沒有影響。
根據此次審計的情況,審計署公開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建議:一是有關金融企業要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工作,嚴把授信審查關,加大貸后監督力度,密切跟蹤貸款資金流向,防止挪用信貸資金行為,切實保障信貸資金用于實體經濟;二是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大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力度,強化對會計核算及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控,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完整;三是強化各項內部控制建設,建立有效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完善內部控制流程,加大對所屬分支機構管控力度,通過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嚴肅處理資產質量認定中的弄虛作假行為,進一步提高資產質量信息的真實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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