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修訂后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及配套通知,并宣布自5月31日起將滬深300股指期貨持倉限額由100手調升至300手。
在調升持倉限額的同時,上述管理辦法規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調整持倉限額標準,并對相應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標準予以調整。
中金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市場規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擴大,偏低的持倉限額標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的參與深度和持倉結構的優化。
業內人士也表示,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標準遠低于境外市場同類產品。在內地股指期貨市場運行趨于成熟的背景下,調整持倉限額已經具備必要性和條件,適度提高持倉限額標準風險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