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終結地溝油?在社會各界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的同時,又出現新的地溝油類型著實讓大眾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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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專家認為,面對著新型地溝油,斬不斷的便是其背后存在著的巨大的利益鏈條,從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分析,由于煉制新型地溝油使用的成本很低,而獲得的收益很高。與從泔水中提煉地溝油,新型地溝油的原料更方面獲得,減少了交易成本的束縛,獲得更多的利益。而其進入市場的渠道又更為隱蔽和通暢,源頭、終端監控兩難令各級管理部門對查處新型地溝油舉步維艱、困難重重。
“新型地溝油”原料缺乏管控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煉制“新型地溝油”主要原料是來自屠宰場的廢棄物。
記者在金華市的一些屠宰點了解到,豬屠宰后,豬鞭、膈膜、內臟和淋巴等沒有用,這些廢棄物會被專門割下扔掉。1頭豬的廢棄物基本在250克左右。原來各家屠宰點的廢棄物都是由清潔工處理的,像老楊這樣的個體煉油戶大多是通過屠宰場清潔工獲得煉油原料。
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丁仕輝建議,屠宰點和農貿市場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對屠宰廢棄物的管理,派專人負責加以銷毀,防止流入社會最終造成危害。《經濟參考報》記者從金華市商務局牲畜定點屠宰管理所所長獲悉,目前整個金華市共有36個生豬屠宰場,每年宰殺生豬總量超過200萬頭,其中11個是規模較大的屠宰場。針對屠宰場廢棄物被熬成地溝油事件,他們已經按上級部門統一部署,要求各屠宰場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屠宰廢棄物,嚴防流入不法分子手中。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很多黑窩點的地溝油煉制原料非常龐雜,來源防不勝防。只要能熬油的動物廢棄物,很多窩點都會拿來利用。這些動物廢棄物可能是來自菜場雞鴨宰殺后的遺棄物,也可能是被人遺棄不能食用的各類病死、變質和腐敗的肉質品,或者用于工業原料的豬皮等物。從收泔水煉地溝油,到現在則以腐死動物為“原料”煉制地溝油,生產方式“新型”了,但萬變不離其宗,最終都要進入食品流通領域,因此要杜絕“地溝油”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必須加大對食品安全監測環節的力度。
杭州市人大代表錢鈺美曾專門對蕭山區廢棄油脂市場進行了調研,數據不容樂觀:僅蕭山區就有食品生產企業320家,其中含油炸食品企業78家,餐飲服務單位和食堂2897家,均產生“老油”和“泔水油”。而在1604家大中型餐館和食堂中,只有147家單位配置了隔油池或油水分離器、187家餐飲單位的廢棄油脂由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而泔水的處理,同樣不容樂觀,只有500家餐飲單位由正規企業或個人回收。
據杭州市一家廢棄油脂回收企業負責人介紹,僅杭州每天產生的廢棄油脂保守估計在20噸左右,有資質的兩家企業只回收了約一半的廢棄油脂,另一半去向不明。這些去向不明的油脂,很可能成為煉制“新型地溝油”的原料。
檢驗手段缺失令“新型地溝油”暢通無阻
令人擔憂的是,目前相關職能部門對“新型地溝油”缺少必要的檢驗手段。經過脫色、去臭和高溫熬制等精加工后,由腐爛動物油脂制成的“牛油”在外觀上和真牛油沒有任何差別。
“從外觀、色澤上看,用地溝油煉制的食用油與正常的食用油很難區分。”“現在國家對什么是地溝油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認定標準,如果只是按照現有的食用油標準,甚至會得出地溝油符合標準的荒謬結果。”專案組民警告訴記者。
丁仕輝認為,“新型地溝油”與合格油脂最大的區別有兩個,首先是在收集、運輸、初煉等過程中,是以工業品的要求對原料進行保管,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但在最后的檢驗環節對此無法進行檢驗。此外“新型地溝油”含有一些特有的致癌治病物質,而這些物質在國家規范中卻往往沒有被列為檢驗項目。
而由于沒有明確的檢驗指向物,僅僅根據國標進行質檢,質檢部門也沒有辦法分辨出“地溝油”。李衛堅案中涉及多家食品加工企業,他們的產品均順利通過了有關監管單位的檢測,堂而皇之地進入了食品流通領域。
查處地溝油需多方配合全環節進行
“要明確是不是新型地溝油,目前方法只有查實地溝油從動物廢棄物收集、煉制到銷售的整個環節。”作為浙江省公安廳地溝油案件的主要負責人,丁仕輝認為。“和一般刑事犯罪相比,地溝油案件的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狀態下受到侵害的,這就要求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從細小的線索緊追不放。浙江的三起案件都是社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案件環節多、鏈條長,隱蔽性強、跨區域廣,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相互交織等特點十分鮮明。
“現在的地溝油犯罪團伙往往是大范圍跨省犯罪,存在涉及人員眾多、跨省作案等特點,犯罪證據隱蔽,因此各級公安部門不能只想著守土有責,從單一環節上進行調查往往起不到好的效果。因此要求公安機關在打擊此類犯罪時必須部省市縣多層次協作,在統一指揮協調下展開工作,真正做到全環節偵破,掌握最切實的犯罪證據,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丁仕輝說。
鏈接:“新型地溝油”隱蔽性強社會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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