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紅酒口岸價與零售價相差30多倍、“拉菲”、“卡斯特”等著名紅酒品牌在國內有上百種傍名牌的“山寨酒”……《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從浙江省工商部門獲悉,我國進口紅酒市場存在不少亂象,其中還暴露出市場監管層面的一些制度性缺失。 浙江省消保委秘書長徐建明介紹說,近期,浙江省消保委與金華市、義烏市三級消保委聯合,就進口紅酒價格鏈開展專題比較試驗,由此揭開了進口紅酒價格亂象的冰山一角。 據浙江消保委調查,金華和義烏市場進口紅酒共有來自上海、溫州、寧波、杭州、金華、義烏等六個口岸上千個品牌系列。在前期摸底下,浙江省消保委隨機選取一個口岸,從中得到的確切數據顯示,該口岸2011年從法國、西班牙、意大利、羅馬尼亞、黑山等5個國家總計進口紅酒42個批次,共40萬升,總值117萬美元。以750毫升一瓶計算,每瓶平均口岸價約為2.19美元,折合人民幣約15元(以1美元折6.7元人民幣計)。 而在該口岸批發市場,抽查的威邦帝國、皇家莊園、約貝拉莊園等73種不同規格進口紅酒,平均批發價為312.04元/750ML。在當地零售市場,這73種紅酒平均零售價為562.12元/750ML。根據以上數字簡單計算即可得知,進口紅酒批發價約為口岸價的20倍,零售均價約為口岸均價的37.5倍,零售均價是批發均價的1.8倍。 此外,同樣在該口岸的批零市場,抽查的張裕、威龍、長城等57種國產紅酒,平均批發價為60.21元,平均零售價為90.68元。浙江省消保委計算得知,進口紅酒批發均價是國產紅酒的5.8倍,進口紅酒零售均價是國產紅酒的6.2倍;而進口紅酒最高批發價為國產紅酒的6.8倍,進口紅酒最高零售價為國產紅酒的11.3倍。 徐建明說:“由此可見,不管是從口岸到批零環節的進口紅酒價格鏈縱向比較,還是與相近檔次國產紅酒價格的橫向比較,進口紅酒都可謂暴利驚人! 此外,浙江省工商局還在市場監管中發現,受暴利驅使,進口紅酒市場呈現魚龍混雜、假冒偽劣商品橫行的局面。浙江省工商局去年查處的義烏市程盛副食品商行經銷裸裝葡萄酒一案頗具典型性。程盛商行老板分別從河北昌黎、山東煙臺購入了大量裸瓶葡萄酒,又在香港注冊了“法國拉菲葡萄酒(香港)有限公司”、“法國皇家卡斯特莊園有限公司”等兩家銷售公司,然后再將自行印刷了這兩家空殼公司的標簽貼在裸瓶上,使國產酒搖身變成了名牌酒。 浙江省工商局經檢處處長潘煒說:“我們專門到河北昌黎調查,當地人稱,這種裸瓶裝的葡萄酒一滴葡萄汁都沒有,全是化工原料勾兌的! 工商部門粗略統計發現,當前我國進口紅酒市場最大問題是“傍名牌”,“拉菲”和“卡斯特”是被傍得最多的品牌。僅“LAFITE”,就發現有“大拉菲”、“拉菲正牌”、“拉菲副牌”、“拉菲傳奇”等上百個品牌!癈ASTEL”也一樣,甚至有經營者甚至別出心裁地將“LAFITE”、“CASTEL”直接拼湊成“卡斯特拉菲”虛假品牌。這些假品牌酒,其中不乏“沒有一滴葡萄汁”的化工原料漿汁!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我國已成為全球葡萄酒消費增長最快的市場,進口紅酒亂象將擾亂我國酒類市場。 “紅酒市場亂象之多,讓我們監管者感到臉紅”,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表示,當前我國紅酒市場存在“多管不齊下,拿槍不見鳥,守株來待兔,忙壞3·15”的情形,亟待相關部門在體制機制上進一步理順。 “以拉菲為例,大拉菲一年產量24萬瓶,其中1.2萬瓶被皇家收藏,剩余部分歐洲、北美、亞洲市場均分,各占7.9萬瓶,到中國最多5萬瓶,而我國市場每年銷售200多萬瓶拉菲,其中多少假貨?”鄭宇民說,當前商務部門、工商部門、質檢部門等都有權力監管紅酒市場,但各個環節的銜接還存在疏漏,而且缺乏專業知識,監管不到位,所以總是在“3·15”前后搞集中式、運動式打擊,這對于消費者上億的龐大市場而言,顯然不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