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10日表示,公募基金參與股指期貨的各項工作目前已準備就緒,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法律法規,平穩有序地推進公募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工作。 2010年4月,中證監發布《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明確了基金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策略、參與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風險管理等內容。但由于操作層面的一些技術原因,公募基金目前尚未開始股指期貨交易。 為此,中證監成立了研究小組,完善了相關風險控制措施。具體包括:修改《規定》,解決基金開戶問題;梳理對期貨公司強平事件的處罰機制,強化對期貨公司的風險控制責任;開發交易結算數據匯總查詢系統,便于基金匯總核對交易結算數據等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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