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國證監會的最新消息,財政部、證監會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財會[2012]2號)(以下簡稱《通知》),大幅提高了證券資格事務所申請條件。 根據《通知》,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申請條件調整為:關于業務收入和審計業務收入的要求,將由“上一年度審計業務收入不少于1600萬元”修訂為“上一年度業務收入不少于8000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不少于6000萬元”;關于注冊會計師人數的要求,規定應有注冊會計師200人,且近5年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且連續執業的注冊會計師不少于120人;關于組織形式的要求,將證券資格事務所組織形式限定為特殊的普通合伙與普通合伙兩種;關于實際執行上市公司審計業務量的考核要求,要求“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自取得證券資格第三年起,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業務客戶家數不得少于5家,或者每一年度上市公司審計業務收入不得少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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