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元旦、春節期間商品上市量大、促銷形式多、消費相對集中的情況,濟南市工商局將嚴查促銷內容明示、限時促銷、有獎銷售等三類節日促銷行為,堅決取締無照(證)經營行為,以保障“兩節”市場安全。 針對商家是否實行促銷內容場內明示,濟南市工商部門嚴令,全市所有經營者在節日促銷期間必須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促銷內容,內容包括促銷原因、方式、規則、期限、促銷商品范圍。 對于開展限時促銷活動的,濟南市工商局要求商家保證商品在促銷時段內的充足供應,并明示促銷商品的具體數量,促銷商品售完后應即時明示。同時,商家在宣傳用語上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圖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終解釋權為由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于常見的有獎銷售,濟南規定,商家應向購買者明示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屬于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以及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是否超過5000元等。 濟南市工商局明確,商家不得利用虛構原價打折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不得將質量不合格商品作為促銷商品、獎品或贈品提供給消費者,不得虛構清倉甩賣全市最低價等事由開展促銷活動。“兩節”期間,濟南工商部門將設立154個機動執法隊,根據消費投訴情況,快速出動進行現場調處,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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