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務局負責人22日表示,北京市水資源短缺、水環境質量惡化等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統籌城鄉、覆蓋全境、可操作性強的地方性法規,加強河湖保護管理。 北京市水務局負責人22日在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作《關于<北京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時表示,隨著北京城市的快速發展、自然條件的變化,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由上世紀80年代初期的400立方米銳減至目前的不足200立方米。在2010年監測的有水河流中,不達標河段長度為1148公里,約占有水河流長度的52%。城市湖泊雖然水質達標率較高,但由于受面源污染及補水水質影響,夏季富營養化跡象仍有發生。北京水資源短缺、水環境質量惡化等矛盾日益突出。 這位負責人表示,立法保護河湖、規范河湖管理,是實現全市人口、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北京市擬制定河湖保護管理條例,重點解決三方面問題。一是打破河湖保護管理的城鄉二元體制,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管理。二是加大對河湖工程的保護力度。三是加強水環境建設,突出河湖的生態性和景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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