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北京市發布《關于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對公租房建設方式、配租對象的確定、租賃管理和后期管理進行說明,通知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公租房建設主體有四種,一是政府,二是產業園區,三是社會單位,四是投資機構和房地產企業。建設主體不同,在后期的分配中也會有差異。“建設是四條渠道,但是后期的分配是兩條渠道。”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鄒勁松表示,產業園區的公租房具體申請、配租條件,由產業園區確定,除此之外,政府、社會單位、投資機構和房地產企業建設的公租房,都將按照政府政策進行統一配租。 三類家庭可以申請公租房,一是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輪候家庭。二是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保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外地人第一次正式被納入住房保障體系,這成為北京市住房保障體系的一大突破,但“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界定模糊。“對年限的確定,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各自規定。”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審核配售處處長陳煒文表示,外省市人申請公租房,將在其工作地進行申請。“馬上要出一個審核、配租的具體規定,肯定是在12月1日之前就出臺的。外省市人員,則要等區縣細則出臺以后才能申請。12月1日之前把相關的配套政策出臺,這個工作不會停止,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陳煒文表示。 根據通知,對外省市人員并沒有收入上的限制,這就意味著,只要滿足了各區縣關于工作年限的限制、繳納公積金或社保、無房,就有資格申請公租房配租。隨著各區縣細則的出臺,滿足配租條件的外省市人員很可能會是一個龐大的數字。而外省市人員,能有多大可能在公租房中分一杯羹呢? 目前,全市累計落實公租房項目98個、10.3萬套,年內配租1萬戶以上。而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輪候家庭,將獲得優先配租。這部分人群,將成為外省市人員的有力競爭對手。根據北京市政府發布的數據,2010年1月,北京市已通過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審核進入輪候的家庭共14.6萬戶,完成配租、配售7.1萬戶,剩余7萬多戶,而這個數據還會累計增加。年內計劃配租公租房的1萬多戶,極有可能是在輪候家庭中產生。 鄒勁松表示,外省市人員工作需滿多長年限,由各個區縣來確定標準,目前還沒有確定多大比例的公租房配租給外來務工人員,但是滿足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需求,不僅是對政府的要求,也是對單位的要求,社會單位有職責和義務來做,現在在產業園區,如亦莊的青年公寓,就已經實現了這一點。 根據通知的規定,投資機構和房地產企業建設、持有并運營的公租房,出租一定年限以后,可由市、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機構進行回購或調整為其他性質的保障性住房。 “怎么吸引社會投資是一個問題。經測算,只以租金來回收成本,可能需要30年的時間。允許投資機構和開發商運營一定時間以后,可以轉為其他性質的保障性住房或由政府回購,這是吸引社會投資的一種方式。”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發展規劃處處長張國偉表示,這是為了保證投資的回報,可以轉為其他性質的保障性住房,并不會轉為商品房。 此外,通知明確提出,公租房建設要“適當增加配套商業服務設施”。鄒勁松表示,這一提法是以前所沒有的,實際上這樣做,也是為了實現資金平衡,保證后期的正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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