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這意味著,經過一年多的局部試點之后,我國資源稅改革正在為向全國推開做好各項準備。
對此,很多網民認為,資源稅調整將直接減少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對調整經濟結構具有積極意義。但是,資源稅改革也需要考慮物價走勢,兼顧中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
抑制資源浪費
新浪網網民“悠閑自在”說:“資源稅改革通過提高油氣資源稅負,使得地方財力明顯增加了,同時也促進了油氣資源的節約開發和使用。”
也有網民認為,從量計征的資源稅收模式缺乏彈性,不能反映資源價格的變動,也不能體現資源稅本身的價值。相比較而言,從價定率征收資源稅將更能發揮出稅收的級差調節作用,抑制資源浪費。
網民“Alex_zhang”說:“現在城市的車太多了,環境已經不堪重負。調高資源稅將增加高耗能行業的成本,可以抑制當下的購車狂潮。”
資源稅改革成稅改亮點
署名為“李寧”的博文認為,沖破通脹壓力推出的資源稅改革,其最大亮點無疑是體現了政府通過稅收改革解決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的決心,反映出政府積極推動稅收改革、建立更加符合經濟發展的稅收制度的態度和改革導向。但資源稅改革僅是一個小的突破點,而且一定程度上加稅改革,對于當前經濟發展來說,影響很大但不足以推動經濟模式改革和結構性調整;增值稅等間接稅減稅改革,配合推出房產稅等財產性稅收改革,才是最為根本的稅收改革。所以,更希望以資源稅改革為契機推動更多稅制改革。
有網民表示,從1984年國家開征資源稅至今,資源稅已經經歷了多次改革。不難看出,國家對于資源稅改態度也頗為謹慎。另外,資源稅的改革向全國推出的時機選擇也尤為重要,需要考慮物價的走勢,并兼顧中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
應避免成本轉嫁
網民認為,資源稅的改革本身就是一個多方利益的艱難博弈,在目前我國資源價格的機制受制于多重因素的情況下,擔心資源稅改革導致的上漲成本會最終轉嫁到民眾的頭上,使得民眾成為最后的買單者。
有網民擔憂,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資源價格或將隨著稅率調整而上漲,稅負將從上游企業傳至下游產品。
網民“小衣”提出,資源稅上調會不會導致物流成本越來越高,所有商品的價格也是否會跟著上漲?
署名為“馬光遠”的博文認為,在國內物價上漲的壓力下,推動資源稅改革,必須要有系統和整體的設計,考慮民眾和中小企業的承受能力,一方面要避免改革的成本完全由民眾和中小企業承擔,另一方面要防止推動物價的全局性上漲。就此而論,資源稅改革的關鍵,除了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之外,恐怕還有更重要的制度命題:一是資源稅的用途何在,也就是必須建立一套資源的保護和補償機制,不能一頭收稅,一頭又通過別的途徑讓民眾支付資源補償的費用;二是防止轉嫁成本,資源稅改革的成本應該由國家、地方、企業和民眾一起承擔,而不是僅讓民眾為這些漲價買單。比如,在當前國內通脹壓力較大、特別是油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推動資源稅改革能否和成品油價格機制的改革相結合,考慮企業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使這項改革盡量避免對民生的短期沖擊;對于處境困難的中小企業,能否出臺一些保護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