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在近期連續發生高利貸危機事件的溫州,上周末,另一起驚人的高利貸案被引爆,其中可能牽涉當地一些公務員的投資資金。銀行人士透露,曾有高利貸集資者1個月中打出資金有8個多億。銀行有初步查詢過,“這8億資金出處賬戶的戶主都無法查找,要么身份是虛構的,要么人已經失蹤。” 溫州高利貸危機,讓人想起3年前阜陽女行長放高利貸案。二者有個相似之處是,都有“官銀”被卷,而且被卷走銀子的官員們都是一律低調,寧愿血本無歸,也不敢公開站出來追討,甚至不敢承認自己被卷走了錢。 官員債主深陷雙重困境:一是放高利貸違法違紀,二是放高利貸的巨款來源,可能是個更大的問題,這無異于自己對自己進行財產公示。今年年初溫州市龍灣公安局在偵查周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時,發現債主名單中的人均為當地司法機構人士,牽涉的受害人資金從1500多萬、2000萬到8000萬不等。我們不知道,紀檢部門有沒有要求這些司法機構的人士說明財產來源。事發于年初,至今并未聽到溫州非法集資牽出官員腐敗問題的消息,應該有兩種可能:一是官員們都說清楚了;二是無人過問,或是被壓下了。阜陽女行長高利貸案子中的“官銀”問題,當初曾被認為可能引發阜陽官場地震,所幸這個“預報”不靈,結果什么都沒發生。不知道這是不是兩地高利貸案中的又一相似之處? 龍灣的一位公職人員私下告訴媒體記者,“你一般的級別或者額度,人家高利貸還不要你。”“通常的規則是,我幫你辦事,你幫我放高利貸,互相利用,其實形同一種變相的行賄行為。” 溫州高利貸危機,浮出了又一個“盤子”——“官銀”問題,僅上周末的一個盤子,就浮出了“8億官銀”,對紀檢部門來說,這可能是個難題,抑或這已經不是紀檢部門乃至當地能夠正面面對的;而于那些不知道數量有多少的官員債主來說,很可能因為牽扯者眾、法不責眾,大家因此能夠集體逃過一劫,就像當初溫州“購房門”的稀里糊涂不了了之。至于財產損失,只能權當破財免災了吧。 高利貸浮出“官銀”無數,近似于一次官員財產的“準公示”;而由此,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不可行”與“阻力大”的原因,也再一次得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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