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的意見》,希望推動醫保付費機制的改革,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度增長。
醫保總額預付制包括幾個關鍵限定因素:總額只限于基本醫療保險部分,而不是整個醫療費用;與目前地區(市、縣)統籌的社會醫保相一致,總額預付只限于地區范圍,而非全國范圍內的總額預付;按照醫療服務兩個大類(門診和住院門診大病)來劃分總額預付;總額預付具體到每一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落實到每一個結算周期(年)。
將總額預付落實到醫療機構的層次,這是一種要求非常高、非常強、非常嚴的預付制度,需要具備的條件非常多,實行的難度也非常大。據我所知,世界上確實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實行醫療服務的總額預付制(Global Budget),但是還沒有看到將總額預付落實到每一個具體醫療機構的例子。
實際上,只有在一個大型醫療聯合體內部,當病人與這個醫聯體保持一種穩定的聯系時,這個醫聯體才有可能對固定的病人進行管理,才有可能承擔這部分人的醫療風險和財務風險。只有在病人人頭固定和具有足夠大的人群的基礎上,一個醫聯體才具備承擔醫保總額預付帶來的風險。因此,對具體醫療機構實行總額預付需要具備很強的先決條件,不然,我們無法計算這個醫療機構可能具有的醫療風險和財務風險,從而計算預付總額便不具備合理的基礎。如果采取簡單的辦法,即根據歷史情況來計算總額,往往會出現很大誤差,使得預付的總額與實際需要之間發生很大背離。
我國的一些地方已實行以醫院為單位的總額預付。從實行情況來看,接近年底時,當預付總額使用完后,醫院便不愿意接受醫保病人,或者采取各種辦法來拖延治療,避免超出總額限制。這給病人帶來了極大不便。對于一些大型三甲醫院來說,由于接受許多外地的自費病人,所以總額預付制給他們帶來的影響相對有限。而對于那些以醫保病人為主的中小型醫院來說,總額預付制的影響非常大。隨著將來醫保覆蓋程度的提高,更多的醫療服務項目被醫保覆蓋的話,醫保在醫療費用中的比重將更加重要,從而醫保總額預付制的影響將進一步增強,對病人和醫療機構的影響將更大。
在我國目前醫療衛生體制的現狀下,比較可行的辦法是,采取多條路線來推進醫療費用支付方式的改革,例如,建立基本醫療服務的看門人制度,規范病人的就醫方式;建立醫聯體,鼓勵病人與醫聯體簽約;試行門診基本醫療服務的按人頭付費方式;試行住院治療的按病種付費方式;建立培養全科醫生的制度,使得高質量的醫生充實基層醫療,吸引病人愿意首先使用基層醫療。今后只有當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才能對某些醫聯體試行總額預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