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北京市要求全市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和寫字樓等公共建筑單位要加強室內溫度控制管理、嚴格遵守夏季室內溫度不得低于26攝氏度的規定,將對規定執行情況組織專項監察并嚴格執法。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表示,為加強全市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控制管理,貫徹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市發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于2011年6月至9月夏季供冷期間,將對全市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和寫字樓等公共建筑單位開展夏季室內溫度控制管理專項監察。專項監察包括五大內容:一是空調系統運行操作人員上崗證書和培訓情況,二是空調系統運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三是室內溫度及空調系統的運行記錄,四是溫度測量設備的可靠性(應滿足規定的分辨率、準確度的要求,以及計量校準證書),五是現場檢測室內溫度。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表示,全市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和寫字樓等公共建筑單位要加強室內溫度控制管理,嚴格遵守夏季室內溫度不得低于26攝氏度的規定。各有關單位要重視和配合此次專項監察,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監察中將嚴格執法,對違反規定的單位依法責令改正,監察結果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住建委及有關部門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