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曝光哈藥集團總廠污染違規的情況,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家園志愿者、綠色龍江等4家環保民間組織近日發出公開信,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對上市公司哈藥股份不按規定公開環境信息的行為進行懲處,同時暫緩批準其正在進行的重大資產重組。
建議一:環保部門應追加處罰并代為披露相關環境信息
哈藥集團總廠的污染問題并非第一次浮出水面,2009年11月18日,黑龍江省環保廳就發文《關于公布2009年實施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名單的通知》(黑環辦〔2009〕160號),要求哈藥集團總廠強制進行清潔生產審核。同時要求這家企業在1個月內向社會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并在1年內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直到近日被媒體曝光,環保民間組織一直未能見到哈藥集團總廠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披露其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和清潔生產的審核情況。 環保民間組織認為,倘若哈藥集團總廠的污染情況在當時得以及時披露,并在2010年底順利完成清潔生產審核,不致于造成如今環境表現仍如此惡劣,持續給附近公眾和上市公司投資人造成健康和財產損失。 因此,環保民間組織建議,有關部門應對哈藥集團總廠未公開環境信息處以罰款,并代為公開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同時向社會公開哈藥集團總廠清潔生產審核完成情況。
建議二:上證所應對哈藥股份未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行為進行懲戒
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證所)于2008年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被國家環保部門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事件發生之日起兩日內及時披露事件情況,以及對公司經營和利益相關者可能產生的影響。 2009年11月18日,哈藥集團總廠就在黑環辦〔2009〕160號文件中被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而自始至終其母公司哈藥股份未將這一信息向社會披露。 對于哈藥股份刻意隱瞞企業環境信息的行為,環保民間組織認為其違反了《指引》的要求,建議上證所對哈藥股份和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必要的懲戒措施。
建議三:暫緩批準其正在進行的重大資產重組
據了解,哈藥集團正擬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規定,重污染行業上市公司審查均是通過環保部門的上市環保核查來進行的。環保民間組織建議,證監部門在受理核準哈藥股份重大資產重組的過程中,要求哈藥股份進行徹底的環保核查,并依據環境保護部的有關規定,將環保核查技術報告向社會披露,接受公眾的監督。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近日稱,哈藥股份的問題已轉交上證所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自然之友公眾參與議題負責人常成說,“我們希望,上證所的懲戒應該至少包括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
建議四:充分發揮公眾參與的作用
針對哈藥集團總廠附近居民關心的臭味和水污染問題,環保民間組織提出建議,哈藥股份除了盡快完成整改,還應實時向居民其公布排污情況。參考北京市各垃圾處理廠和上市公司蓮花味精的先進實踐,在其總廠門口設置LED顯示屏,向公眾實時公開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達標情況;并將相關信息同時在公司網站上進行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環保部門的單次執法可以促使污染企業在一個時間段內制定并完善環境治理措施,但要實現企業長期穩定的達標排污,一定要有公眾參與!背3烧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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