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采購即將面臨兩大使命。
一大使命是中國政府采購必須盡快確立中國政府采購體系建設和話語權,實現“跨越式發展”。作為“舶來品”的中國政府采購不能一味地學習西方,而必須轉向關注自身,發展屬于自己的政府采購體系。
另一大使命是構建獨立、全面、系統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采購理論體系。當前,理論界往往只是從某一側面或不同角度來研究政府采購理論,而政府采購理論需要綜合性和全方位的學科建設。
政府采購標準化建設作為確立轉變和實現使命的最基礎、最直接和最關鍵的過程,其現實意義十分突出,作用和影響絕不容忽視。
政府采購目標包括政府采購的經濟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它所體現的功能是通過透明競爭信用原則取得“價格合理、質量優良、服務良好”的工程、貨物和服務,即“物有所值”,用通俗的話說就是“價廉物美”。
一般認為,政府采購標準化的建設應該在政府采購法律和制度框架下進行,但如果制度或法律有滯后或已不適應當前政府采購發展,那么,標準的制定自然會出現先天性缺陷。由此,制定政府采購標準在尊重政府采購制度和法律等實踐的基礎上,還必須從政府采購原理或基礎出發,在分析它的本質、邏輯起點、動因或概念、功能、作用等的情況下,制定政府采購應用標準和管理標準。
我們首先討論如何制定政府采購應用標準。一般認為,所有政府采購實踐均應遵循以下原則:對政府采購項目的用途和功能目標進行簡單而又清晰明確的描述,并且這種描述是沒有差別或歧視的;充分理解公共市場和法律政策;要制定詳細的品牌、技術參數或規格;供應充足且調研充分;充分進行了風險評估;實施了嚴格的采購過程控制和使用了適當的采購方法;授予標準規范公正;合同簽訂及有效管理;適當的救濟和責任分擔;適當的供應商和合同效績評估過程;采購全程體現公共性、廉潔性和透明、信用、平等原則。
因而,政府采購應用標準化不僅僅只是政府采購程序標準化、文本標準化或者操作的標準化,它應該包括政府采購基本應用標準和政府采購具體應用標準兩個方面。
政府采購基本應用標準至少包括政府采購職業標準、政府采購組織標準、政府采購對象及需求標準、政府采購程序和方法標準、政府采購風險與內部控制標準、政府采購救濟與責任標準、政府采購報告與評價標準等內容構成的基本體系。其中,政府采購對象及需求標準是政府采購應用標準基礎。政府采購程序和方法標準是政府采購應用標準的主要內容和重心,是支撐政府采購應用與實踐活動的基礎。政府采購救濟與責任標準是政府采購應用標準的有效保障。
政府采購具體應用標準則是由具體目的、具體行業和具體性質業務政府采購等內容構成,如交通工程采購標準、物業管理服務采購標準、通用設備采購標準、藥品談判采購標準、貨物電子招標采購標準等。
除了應用標準外,政府采購管理標準制定也十分重要。政府采購管理標準包括管理主體標準、管理內容標準和管理責任及監督標準等。應用標準和管理標準的區分除了職能不同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是否介入具體政府采購業務。
應用和管理標準是當前政府采購標準化建設中最需要確立的標準體系。這其中需求及對象標準、程序和方法標準尤其重要。政府采購需求及對象標準是政府采購中的盲點和難點,許多問題的出現正是需求上出了問題,急需制定標準統一完善。
制定標準應特別注重專業機構和人才的使用,應慎重選擇那些務實、公正、有能力和有實踐經驗的機構、地區或人員作為代表,統籌規劃,建立適合中國實際的政府采購標準化體系。政府采購標準制定以后也應選擇一些部門或地區試行一段時間,再向全國推廣。同樣,政府采購標準化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隨著政策、法律、社會經濟和科技等的發展變化而變化。所以,制定政府采購標準在講求實效,注意其一定的先進性和前瞻性的同時。也應注意到它是一個適用、檢驗和復審后持續改進的過程,需要一個相對固定的機構長期開展這項工作。
(作者系法學博士、佛山市南海區政府采購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