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湖北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報告稱,截至16日,全省大部分地區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50%,除神農架林區外,全省83個縣市區均有旱情,受旱農田面積1664萬畝,有50.2萬人、15.8萬頭大牲畜飲水困難。
在干旱面前,曾經的“魚米之鄉”變成了一片焦渴的土地,除了感嘆愈來愈跟人類過不去的極端氣候變化之外,有太多需要反思的地方:
其一,“重排輕儲”的治水思路必須要改。湖北、江西等地正常年份由于雨水偏多,過去的治水思路主要集中在排澇,也就是說把有限的資金主要用在了如何在下雨時趕緊把水排走,不要形成洪澇。這種治水思路對付雨水多時很有效,但卻相對忽視了雨水季節平衡問題。也就是講如果在雨季時把雨水都給排放走,萬一出現幾個月不下雨,則會形成嚴重的干旱局面。目前我國由于整體的農田水利設施大都帶病作業,各地相關部門怕這些病壩、病河出事,基本上都把心思放在了“排水”上。
其二,年久失修的農田水利設施已難以為繼。目前我國農村大部分的農田水利設施大都是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修建的,而近三十多年相應的投入一直欠賬,水利建設制度缺失,使許多農田水利設施年久失修。而目前的低糧價政策使農民種糧的比較利益太低,農民十分不愿意進行水利設施投資,也難以投資。過去被取消的“兩工”制度也使農民即使在農閑時也難以組織勞動力對農田水利設施進行整修。這些原因導致我國不少地區農田水利早已不堪重負,無法承擔更大一點的干旱風險。
其三,“大壩綜合癥”與水權分配問題必須要解決。這次大旱,三峽是不是干旱的禍首屢被提及。三峽是不是帶來大旱需要科學的研究與長期的觀察,但大壩建立之后長江上下游的水資源分配、大壩公司的發電效益與下游居民的用水權益矛盾如何解決則是一個大問題。記得去年在內蒙調研時,當地群眾講到這樣一件事:內蒙東部地區原來有一條河流,基本上可以解決上下游居民的用水問題,但自從幾年前上游修建大壩建了水庫之后,上游水庫不放水,下游用水要用錢買。下游群眾當然不干,祖祖輩輩大家都共用這條河的水,現在你一攔,就搞起了“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錢”招式,很難服人,實際上等于剝奪了下游居民的用水權。
針對上述問題,有幾條建議:其一,治水思路應該從過去的“重排輕儲”過渡到“排儲結合”。尤其是我國南部降雨量豐富的地區,目前的“儲水”意識相當淡薄,應該建立起“排儲結合”的均衡治水思想。
其二,要加快“以工代賑”,解決目前農村小農水建設困境。為了徹底解決我國目前“少雨就旱,多雨就澇”的惡性局面,建議國家撥出專門建設經費,讓農民修建貯水用水的溝塘渠堰。比如一個100人的村莊,給他2萬元修建資金,以工代賑,讓他們把自己村莊的貯水設施都修建好。
其三,出臺相關法規,解決好水壩上下游的水資源利用問題。國家應該有一套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解決目前大壩上下游水資源分配問題。尤其是在干旱時應該以下游居民利益為重,加大開閘放水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