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書面采訪時說,特區政府對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將按照四個基本原則推進:
一、人民幣資金進出內地的跨境流通須符合內地有關法規和要求。
二、人民幣流進香港以后,只要不涉及資金回流內地,銀行可以按照香港的法規、監管要求及市場因素發展人民幣業務。
三、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的前提為循序漸進、風險可控。
四、逐步增加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和內地在岸市場的循環和互動,支持貿易、直接投資等實體經濟活動。
發言人還表示,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資金可以自由進出香港。至于有關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資金流動問題,內地與香港間進出的資金,不論是人民幣或外幣,都需按既定渠道以及合乎有關法律規定,并受內地監管機構監控。
金管局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的人民幣存款總額達4514.19億元;香港與跨境貿易有關的回款總額達到1154.47億元人民幣;共有40筆人民幣債券在港發行,總額達人民幣827.8億元。
首只人民幣計價股票匯賢產業信托已于4月29日在港掛牌上市,標志著香港人民幣離岸業務發展邁出歷史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