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國務院派出房地產調控督查組對各地調控情況進行密集督查后,西安市日前率先對2011年房價調控目標進行了調整,明確為低于當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3.5個百分點,此舉再次引發了人們對于“限價令”能否真正趨向科學合理的關注。 從4月上旬開始,國務院派出8個房地產市場調控督查工作組,對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督查重點是各地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責任落實情況。 作為房地產二線城市,西安市令人意外地迎來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帶隊的督查組。4月11日至14日期間,督查組一行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查看、明察暗訪、查閱資料等形式進行督導檢查,并與市民和開發商代表分別舉行了座談會。 在督查過程中,國務院督查組提出西安市公布的房價控制目標偏高,應在征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適當進行調整。西安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市長陳寶根4月12日下午主持召開了由市民代表、專家等社會各界代表參加的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征求意見座談會,聽取對房價調控目標的意見。 在聽取各界代表意見并綜合考慮西安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4月13日,西安市政府正式發布了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量化標準:新建住房價格增長幅度低于當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3.5個百分點。 此前西安市于3月22日公布的2011年的房價調控目標是: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增長幅度不高于西安市當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這一目標公布后,當地有媒體根據此前公布的西安市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目標,將西安市2011年房價調控幅度報道為15%。 西安市政府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媒體報道的房價調控幅度為15%并不是西安市政府公布的內容。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國內各個城市對于房價調控目標的制定有定量和定性兩種方法。采取定量方法的弊端是可能給開發商造成“政府允許漲價多少”的誤導,老百姓也會有意見。而西安市3月22日公布的調控目標采取的是定性的方法,不明確具體的數字,應該是比較合理的。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稱,4月13日公布的調整后標準是對之前房價調控政策的補充和延伸,使得上一次公布的政策更加明確。由于此次公布的是量化標準,按照西安市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目標,西安市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將接近全國各個城市已公布目標的平均水平。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任何調控政策出臺后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和調整。以西安市此前出臺的限購政策為例,在實施過程中就出現了部分改善性需求受到影響的情況,需要在今后進一步細化相關細則。房價調控目標也是如此,不可能一步到位,而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社會反響進行逐步調整。 對于此次房價調控目標的調整,在西安當地一些主要論壇上,許多網民在討論中紛紛以“不給力”“越調越高”等加以形容。網民“雷子”認為,調控調的只是每年增長率的降低,實際上還是增長的。網民“耿小虎”認為,調控目標,怎么沒見調控降低多少啊!都是漲幅多少,這不是明確規定房價只漲不跌嗎?網民“假如”則認為,跟上或者小于收入增長幅度,那還是增啊,關鍵是現在價高的問題有沒有解決,而不是以后漲不漲的問題有沒有落實。 陜西省房地產研究會會長王圣學認為,西安市調整后的房價調控幅度大約為11.5%,這在本質上還是“限漲令”,而且采取百分比的形式彈性較大。對于西安這樣近年來房價漲幅較大的二、三線城市來說,需要制定“實打實”的目標來穩定房價。如2010年年底西安市商品房均價大約為每平方米6500元,2011年如果將調控目標定在不超過7000元,就更能體現地方政府的調控決心和公信力。 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魚小輝認為,此次西安調整房價調控目標行動值得肯定,但要真正落實“限價令”,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實現“居者有其屋”,包括西安市在內的全國各個城市,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增加住房供應總量、嚴格控制土地出讓價格等方面,仍有許多艱苦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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