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時代周報和記者不存在任何虛假報道,漢口銀行欺上瞞下、蒙蔽公眾。
漢口銀行的這份聲明還稱:“報道對采訪情況的敘述多有虛構”——
經調查、核實,該報道雖多處引述漢口銀行等單位有關人士的言論,但被引述者從未向《時代周報》記者發表過如引述內容的言論。報道所引述的上述言論,系引述者臆造。 上述說法完全是漢口銀行信口雌黃、血口噴人、欺瞞公眾、詆毀媒體。 我想請問下漢口銀行董事長陳新民先生,你是如何“經調查核實”的?你自說自話的依據何在?你又有何權利調查核實“漢口銀行等單位”是否接受過記者采訪? 事實上,由時代周報指派我采寫完成的這篇深度新聞《漢口銀行假擔保調查》,采訪扎實、論據充分、邏輯嚴密,用事實和照片、資料說話。不僅真實還原了突發事件現場和漢口銀行“假擔保”的暗箱操作內幕,還平衡表達了監管當局對此違規操作絕不姑息的態度,在銀行金融風險防范方面對城商行提出了警示。而且,全篇報道遵循了理性、建設性和公信力至上原則,對艾群策沖闖論壇大會的不端行為并不贊成。 在多天的采寫過程中,我采訪了包括武漢生物谷公司、武漢思登達(集團)公司、警方、律師、漢口銀行等多方知情者。還采訪了銀監會、銀監局和參會目睹該事件發生的代表及多位正直人士。雖然漢口銀行百般拒絕記者正常采訪,但我還是電話采訪了包括張朝行長、白俊偉監事長和一位副行長(他不愿具名)在內的高管,還采訪了相關愿意提供真實情況的漢口銀行工作人員。相關采訪錄音、筆記、文件資料和電話記錄等,均可備查。 因此,《漢口銀行假擔保調查》是一篇遵循客觀事實、充分調查溯源、披露“假擔保”事實真相,經得起歷史檢驗并對廣大公眾負責的輿論監督報道。漢口銀行在聲明中稱“該報道為嚴重背離客觀事實、惡意歪曲事實真相的虛假報道”的說法,不過是其在危機公關時的一種狡辯說辭,實為虛張聲勢、欺上瞞下,以達到蒙蔽廣大公眾的目的! 面對漢口銀行這種混淆視聽、不思悔過,公然詆毀媒體和記者的做法,我將持續進一步披露其種種見不得陽光的做法,還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尊敬的柳傳志先生和鄧崎琳先生,你們深知,媒體和記者的責任就是對事實真相進行建設性報道,并以此服務企業,真正為企業的壯大發展護航,這也是溫總理在今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中屢次提及的媒體職責所在。這種職責乃憲法賦予,也是社會公眾賦予,不容侵犯和褻瀆。因此,漢口銀行面對媒體善意的報道,所作出如此反應實在是令人震驚,完全喪失了一個公眾公司應該堅守的道德底線。 正如世界500強企業聯想公司一樣,任何一個企業的成長壯大都要經歷一個艱難的過程,漢口銀行也不例外。關鍵在于,漢口銀行必須保持良好心態,真誠面對媒體的善意批評,否則,將行之不遠,也辜負了聯想和武鋼大股東的期望。 社會公眾一致認為,當前漢口銀行的狡辯和詆毀只是徒勞,應該公開面對公眾關心的四大問題: 1、報道中所披露涉及的5527萬的貸款究竟收回來沒有?收回來多少? 2、漢口銀行制造527萬假擔保背后存在怎樣的灰幕?其利益輸送是什么? 3、對相關責任人和領導的違法犯罪事實將如何處置? 4、漢口銀行對在聲明中嚴重詆毀當事人、媒體和記者的做法應公開道歉并承擔法律責任。 我懇請漢口銀行大股東聯想控股和武鋼集團組成聯合調查組,嚴查漢口銀行假擔保問題,并將查處情況公之于眾,挽回惡劣影響,真正切實做到金融風險防范,以此體現漢口銀行第一、第二兩大股東義不容辭的責任。
此致
敬禮
姚海鷹
2011年4月10日于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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