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初春,大雨傾盆的傍晚。
大巴在湘鄂邊界的大山里曲曲折折地行進,往夜里去,大雨越發滂沱起來,甚至看不清前面的路。
這里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北西南部,湘、鄂、渝三省(市)交會處,有著別具風情的歷史人文環境。然而,恩施最近一次的聲名大噪,并非因為其獨特的旅游文化,而是因為一起令人狐疑且艷羨的消息——湖北恩施州電力總公司(下稱“恩施電力”)分紅近7億元,400多人一躍成為百萬富翁。
消息在網絡上一經發出,恩施電力便被卷入了輿論的漩渦之中,被網友譽為“史上最牛的電力公司”。
之后,分紅一事得到恩施電力相關負責人的回應。相關負責人對蜂擁而至的媒體表示,傳言中的“分紅”和“年終獎”,其實是恩施富源等4家民營公司在2010年底清退股權時所獲得的股權轉讓收益。該公司有3000多名職工參與了這次因股權轉讓引發的“分紅”,涉及的股權轉讓收益近7億元。
傳言似乎已經告一段落,然而當新金融記者走訪后卻發現,事情或許遠不僅僅是清退股權和轉讓分紅那么簡單,而是關乎于一段塵封了近6年的歷史舊賬。
改制:廉價的買賣
時間追溯到2004年。
作為此次分紅事件中涉及的電站之一,塘口電站當時正經歷著痛苦的轉賣過程。
“當時(轉制前)30多個職工在塘口上班,一切開支不要電力公司負責,僅此一項一年就可以節省上百萬元的開支;塘口進來的電價是3毛的內部價,電力總公司網上供電定價是5毛,中間2毛的差價,每年有600多萬元利益。這兩筆就是來鳳電力公司當年直接的收入。”提及轉制之前的塘口電站生存情況,一位知情人士這樣對新金融記者介紹。
公開資料顯示,塘口電站屬酉水干流一座梯級電站,1994年7月建成發電,裝機1.5萬千瓦。2004年,來鳳縣開始籌措塘口電站的轉制事宜。
之后,恩施富源、來鳳鑫源公司開始出現在塘口轉制的糾葛之中。
據媒體報道,從2003年開始,恩施電力系統部分職工自發投資組建了恩施富源、利川民源、來鳳鑫源和建始力源公司4家民營公司,負責開發恩施州境內的龍橋、塘口、云口、長順和野三河這5個水電站以及其他待建的幾個水利項目。根據媒體報道,這4家民營公司“是純粹的職工參股的民營企業”,與恩施電力公司并無行政隸屬關系,也沒有資產、產權關系。
然而,新金融記者多番查證后卻發現,作為獨立的民營企業,富源、鑫源等公司卻無法查出法人代表是何許人。而接近信息源的人士也對新金融記者透露,當年在轉制過程中他們也曾提出,鑫源公司和富源公司沒有合法的負責人。直接負責相關項目的,如時任恩施州電力公司的經理王坤元,真實身份是州電力公司負責人之一;而來鳳縣的電力公司經理張宏應,也是作為來鳳縣的電力公司負責人參與其中。按照相關法規規定,他們都不能充當民營企業的法人代表,而是國有企業的負責人之一。
“塘口電站修建成本是9000多萬元人民幣。在電力公司接管后,2004年轉制進行資產評估,塘口電站三臺機組一共是1.5個億。而2004年的所謂協議轉讓縣人民政府只收3000萬元。其中貸款6000萬元,剩下的6000萬元,就是電力公司接管的基礎性和固定性維修投資。”上述人士對新金融記者強調,“這6000萬應當屬來鳳縣電力公司從1994年接管運行到2004年協議轉讓的后期投資,屬來鳳縣電力公司的國有企業資產,也是800名縣電力公司職工的共同利益。”
然而,據相關當事人表示,估價1.5億元的塘口電站,在2004年轉制過程中,在一種既沒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的同意,在法律上也漏洞百出的情況下,最后僅僅以3000萬元的價格順利轉制成功。
新金融記者通過查證相關報道,核實了當年轉制的情形。
據當年恩施當地媒體的報道,2004年11月30日,來鳳縣政府與富源公司簽署協議,塘口電站轉制完成,由國有身份轉為由民營控股的混合制企業。
報道顯示,新組建的來鳳縣塘口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混合制股份企業,由恩施州富源公司控股51%,鑫源公司參股39%,而來鳳縣政府僅參股10%。新公司核定職員50人,由來鳳縣電力公司委派,其員工國有身份保持不變。
集資:非法與否?
故事這才剛剛開始。
據相關人士介紹,當年為組建來鳳縣塘口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曾向來鳳縣電力公司和塘口電站職工進行強制集資。
相關資料顯示,2003年電力公司職工在集資成立富源公司時,就曾向電力職工籌資1000萬元,當時只籌集到800多萬元,缺額部分被派往富源公司擔任一把手的職工出資130余萬元補齊。2004年,富源公司打算投資水電開發,于是再次籌資,部分職工將房子抵押貸款“入股”,這次籌集資金5000萬元。
在恩施電力巨額分紅的消息背后,能夠從當年的入股中真正獲益的人其實只占少數。
新金融記者在采訪過程中,針對房產抵押貸款一事,也得到了相關知情人士的驗證。“當時總公司職工入股,是由總公司集體給貸款的,單位出面給你做房產抵押,貸款10萬或者20萬。”某知情人士向新金融記者透露,“但來鳳縣電力公司的入股,根本沒有貸款,是前后4次強行集資才湊齊錢,其中很多錢都是外面湊起來的。實際上來鳳電力公司職工入股還不到200萬元,很多都是外面摻進來的。哪里有錢?大家根本沒有錢。”
而富源公司當年的投資其實并非完全針對塘口電站。相關媒體報道顯示,當年富源公司為投資開發龍橋水電站,號召電力職工集資入股,首期總裝機6萬千瓦,年回報率為10%。
公開資料顯示,作為恩施州“十一五”重點項目,龍橋電站是郁江干流湖北省境內三級水電梯級開發的第一級,總裝機6萬千瓦,2007年5月開始正式發電。
當時,富源公司投資的另一個項目云口電站,也同樣是恩施州“十一五”規劃建設的重點項目。公開報道稱,云口電站建成于2010年,設計裝機3萬千瓦,年發電量0.92億千瓦時,工程概算總投資為2.4億元。
新金融記者聯系了當年一位參與龍橋電站入股的利川某電站員工,出人意料的是,該員工向新金融記者介紹,作為龍橋電站的定向投資項目,在2004年第一次入股的當年,龍橋電站在尚未建成沒有任何經濟效益的情況之下,他就收到了13%的紅利。
“我當時是分兩次入股,第一次是在2004年,當時要求職工每人集資2萬元。之后過了兩年,在2007年10月份,公司由于資金鏈的問題,又要求職工入股了6萬,一共是8萬。”該員工向新金融記者介紹,“電站還沒有建起來,我們就已經拿每年13%的利息了。當時企業根本沒有利潤,哪里來的‘分紅’?其實當時我們說每年發的錢都是‘利息’,但由于近幾年利息這個東西涉嫌到非法集資的問題,就不敢再提了。”
而這種游走于政策法規之外的集資,在當時來鳳縣塘口電站轉制時,也曾成為職工代表們詬病的問題之一。
據相關人士介紹,當時來鳳縣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04.5號曾明確規定,對電力公司的內部集資行為必須以制止。一些熟悉內情的人士認為,若沒有合法的集資行為,也就構成了非法集資。由于集資是非法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非法的塘口電站轉賣關系也就不能成立,富源公司及鑫源公司應將塘口電站退回來鳳縣人民政府。
政策:多次清退
“在我的印象里,從2003年到2010年期間,曾經有過多次要求電力職工退出持股發電企業的規定,但是由于各種原因,恩施電力一直沒有清退成功。”一位知情人士向新金融記者透露。
2006年,沸沸揚揚的山東魯能案,一度讓中央對于電力系統職工集資辦電,以及由此所引發的國有資產流失產生嚴重憂慮。事實上,早在2003年8月份,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就曾緊急下發了《關于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精神
暫停電力系統職工投資電力企業的緊急通知》(國資發[2003]37號文)。
當年,《財經》雜志研究員李正全曾撰文指出,職工持股的電力企業的發展壯大,都離不開國家壟斷利益的再分配。更重要的是,電力職工持股企業與電網系統千絲萬縷的聯系已成為滋生關聯交易的土壤,變成電力體制改革繼續前行的最大阻礙。
而恩施電力員工投資組建4家民營公司,時間點恰好是在政府下令暫停此類投資前后。
緊急叫停并沒能擋住幾家公司高速擴張的道路。在之后的4年多時間里,由于并沒有完整的政策來規范電力職工持股行為,自2003年至2009年,憑借與電力企業的天然壟斷寄生關系,大批的類似民營公司開始在急速生長。
公開報道顯示,恩施富源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建始縣力源水電有限責任公司、利川市民源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來鳳縣鑫源電業有限責任公司這4家民營公司,在4年多的時間里,除負責開發恩施州境內的龍橋、塘口、云口、長順和野三河這5個水電站以及其他待建的幾個水利項目之外,也開始涉及相關房地產等業務。
由于與電力體制改革“廠網分開”的原則相違背,2008年1月28日,為妥善解決
電網企業職工持有發電企業股權問題,理順發電企業產權關系,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公平競爭,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電監會4部門聯合出臺《關于規范電力系統職工投資發電企業的意見》。
《意見》明確規定,電網企業職工持有發電企業股權的行為應進行規范。其中,“地(市)級電網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和省級以上電網企業的電力調度人員、財務人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本省(區、市)電網覆蓋范圍內發電企業的股權。已持有本省(區、市)電網覆蓋范圍內發電企業股權的,應自本意見印發之日起一年內全部予以清退或轉讓,發電企業可以優先回購”。此外,其他的職工“不得增持本省(區、市)電網覆蓋范圍內發電企業的股權,自愿清退或轉讓已持有股權的,發電企業可以優先回購”。
2009年10月,國資委再次發布《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其中規定:職工入股原則上限于持有本企業股權,不得持有其所在企業出資的子企業、參股企業及本集團公司所出資其他企業股權。
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電力系統內的職工持股清理到2010年年初應該基本完成,但事實上卻在《意見》印發后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電力系統有關業內人士對媒體表示,由于《意見》出臺后沒有配套的操作細則,對如何退股、如何計價等沒有明確的、統一的規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決。
清退:巨額分紅
當恩施電力巨額分紅的消息在網絡上被傳播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新金融記者調查卻發現,能夠從當年的入股中真正獲益的人其實只占少數。
“由于當時是強行入股,在經濟條件等各方面的因素影響下,后來在能退出的時候就退出來了。”在提及今年巨額分紅時,部分電站員工這樣向新金融記者表示,“由于國家政策的因素,電力職工不允許入股要求清退,所以當時也不看好這個股份,加上經濟比較拮據,早就已經轉讓出去了。確實沒想到這些公司能夠做成這么大。剛開始說入股集資的時候,其實就寫了一個收條,一直到2009年才頒發了一個股權證。”
事實上,這4家民營公司股權清退轉讓的過程可謂一波三折。
從2009年開始,國電、華能、大唐、華電等發電集團先后介入4家公司的并購之中,開始了白熱化的競爭。在多方的利益拉鋸戰之后,直至2010年11月10日,國電華中分公司才與4家公司完成移交,正式接管恩施富源公司、力源公司、民源公司、鑫源公司及其所屬的裝機容量共計26.3萬千瓦的水電企業。
于是,也有部分職工對媒體表示,近年來一些發電集團紛紛購買水電站,才使得恩施的幾個水電站能賣出個好價錢,這筆投資才有了如此驚人的高額回報。
在當時一些媒體的報道中這樣介紹富源公司:富源公司是恩施州電力公司以職工出資為主興辦的多經企業。本次成功轉讓股權的在運在建及前期項目水電項目共計8座水電站26.3萬千瓦,其中:在運水電站4座共計15萬千瓦,在建水電站1座5萬千瓦,前期項目3座共計6.3萬千瓦。今年1-8月以來,在運電站實現凈利潤總額4171萬元,資產優良。
之后,正如相關媒體報道,近7個億的股權轉讓收益,3000多名員工的分紅,讓恩施電力成了新年過后一大熱點。也有相關人士表示,此次清退職工持股,3000余名股東人均可獲得10萬元左右。按照投資多少、投資早晚、投資項目不同,每名股東可獲得的回購收益也各不相同。而恩施電力公司紀委書記薛昌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水電站被收購后)這次股權轉讓除去本金,退股最高收益為1:6.4,最低收益為1:1.7。
“因為這次分紅,據說過年前20萬以下的新車全部賣光了。”相關人士向新金融記者形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