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節約資金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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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7 作者:記者 衛敏麗/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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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不久前在北京組織召開中央國家機關2011年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會議。記者從此間獲悉,“十一五”期間,中央國家機關集中采購金額累計648.46億元,節約資金108.56億元,資金平均節約率14.34%。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李寶榮在會議上強調,2011年是“十二五”時期開局之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要認真貫徹“十二五”規劃要求,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嚴格規范采購行為,著力強化政策功能,積極服務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服務于節約型機關建設,服務于廉政建設。嚴格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堅持應采盡采。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采購工作,把好公務用車入口關。切實加大正版軟件采購力度,從源頭上保證軟件正版化。加強溝通協調,合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水平。 據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主任陳建明介紹,“十一五”期間,中央國家機關各單位與國采中心團結協作,認真做好政府集中采購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法采購意識有所增強,制度體系框架基本建立,組織實施方式不斷創新,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集中采購規模穩步增長,政策導向功能初步發揮,實現了“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 陳建明表示,“十二五”時期,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要緊密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建設節約型機關的戰略目標,不斷擴展政府集中采購的范圍和影響,努力發揮政府集中采購在規范政府機關采購行為、促進廉政建設、節約財政資金以及政策功能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制度、優化流程、規范操作,實行精細化管理;正確把握采購價格、質量和效率的綜合平衡,完善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工作,發展網上競價,建立有效的日常監管機制;建設專業化、職業化、高素質的采購隊伍,有效提升采購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打造精品項目和樣板工程,切實提高政府集中采購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在談到2011年國采中心的總體工作安排時,陳建明強調,要堅持依法采購,嚴格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執行程序,確保采購活動規范有序;加大批量集中采購工作力度,試點開放評審現場,增加采購工作透明度;積極創新,改進采購組織實施方式,擴大協議供貨在線議價的實施范圍,發展和完善網上競價采購,著力改進日常監管;推廣電子招投標,推進采購信息化建設;多措并舉,切實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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