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市場是買賣和租賃并重的市場,租房應是城鎮居民居住的第二選擇,要引導人們樹立購買與租賃并重的二元化消費觀念。近些年來,由于各種利益的驅使,從政策導向和居民獲取、解決住房問題的意識上看,租賃方式被邊緣化。住房市場結構明顯失衡,直接影響到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目前,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存在的問題:一是租賃市場管理體系無序,房屋交易信息不對稱;二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方式單一,抑制了租賃市場的整體發展;三是中介服務、交易流程不規范,擾亂了市場秩序。其原因是缺乏行政管理機構對租賃住房供應體系總體把握,加之住房租賃稅負較重,導致各項管理難以到位。
為此建議:
一、制定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政府應確定建造公寓式租賃房的年度計劃。積極開辟中低價住房租賃通道,減少各類住房入市的政策障礙,增加市場供應;把積極培育房屋租賃市場作為啟動消費和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提倡和鼓勵租賃住房。
二、積極引導開發企業,變單一的銷售方式為租售并舉的經營方式。政府可引導一批有實力的賦于社會責任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房和公寓式租賃房統籌規劃與設計,在對房地產商的土地招標中,應明確租賃房的配比要求,把普通商品房和中低價位公寓式租賃房一起建造;或鼓勵房地產企業從投資開發的商品房中按比例拿出一定數量的房源,以滿足房屋租賃市場需求。政府對從事租賃房開發建設的企業,要給予一定優惠政策,可考慮從稅收政策、相關市政建設稅費等方面給予優惠。
三、降低住房租賃綜合稅負水平。要調整出租普通商品住房的稅收政策,對普通住房出租實行個人所得稅減免;或參照上海的做法,將現行各稅種的稅率合并為綜合稅率,將個人住房租賃稅負降低至租金收入的5%;或采取地方稅部分財政返還或補貼的辦法,以促進居民或單位盤活存量住房。
四、完善住房租賃市場的規章制度。各地要依據2011年2月開始實施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早研究并制定相應的配套規章和政策措施,明確各類房屋租賃業務的管理程序和稅費標準,出臺一系列有利于租賃行業和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第一,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實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第二,規范住房租賃成交行為,強化合同管理。第三,建議物價部門會同房地產管理局,定期發布住房租金指導價格,租賃價格以基準租金為標準,允許有一定幅度(如5%)的浮動,逐步形成合理的租金。
五、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一是要健全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規則,規范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以取信于消費者,進而發揮房地產經紀在提供交易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認真實行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切實履行好行業協會的職能。注重充分發揮房地產經紀行業的自律作用,建立房地產經紀人員、經紀機構信用檔案系統,將經紀活動中的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加強社會監督。三是政府要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