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會進一步加強對央企海外投資風險監管。”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22日說。他表示,國資委目前正在制定兩份文件,加強對央企在海外資產的監管,境外發生的重大虧損和國內的虧損一樣,要明確并且追究責任。
邵寧是在22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上述表述的。據透露,國資委相關業務局正在研究的兩個文件,一個是《中央企業境外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另一個是《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
“這兩個文件的名稱都是暫行辦法,目前還有很多不同的建議都在研究,例如把監事會的監督范圍延伸到境外去,或者委托境外中介機構統一進行審計等等。”邵寧說,他強調,無論怎樣提高監督的有效性,首先責任主體必須明確,因為中央企業境外資產一般都是二級企業的資產,監督責任首先在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