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光大銀行發布董事會決議公告稱,擬向境外投資者通過公開發行及國際配售的方式發行不超過120億股H股,其中初始發行規模為不超過105億股,授予簿記管理人超額配售權不超過15億股。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補充光大銀行的核心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增強抵御風險能力和盈利能力。 據接近光大銀行的人士透露,本次H股發行上市相關工作計劃在2011年內完成,具體時間將根據監管部門的審批情況和香港資本市場發行窗口情況,擇機完成H股發行上市。 對于在A股上市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就選擇發行H股的疑問,接近光大銀行的人士表示,此次H股發行120億股,主要是因為伴隨著巴塞爾資本協議III的實施,我國銀行業的監管要求也不斷提升,一方面為資本充足率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更加強調注重核心資本的補充。為與未來經營發展策略形成良好匹配,在日益嚴格的監管要求和多變的市場環境下,光大銀行通過發行H股進行融資,以打好堅實的資本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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