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廣夏日前公告宣布,不再續聘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勤萬信)為其2010年度財務審計機構。深交所數據顯示,*ST廣夏2010年年度報告的預計披露時間為2011年4月28日,距該公告發布之日僅有90余天。 公告稱,為了“更好地維護圈地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證2010年年度審計工作順利進行”,銀廣夏(*ST廣夏)“擬不再續聘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為2010年度財務審計機構。擬聘請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審計工作提供審計服務! 與該公告同時公布的,是*ST廣夏的業績預虧公告。公告預計公司2010年全年凈利潤預虧約8187.14萬元。 銀廣夏和中勤萬信的淵源可追溯到2002年,當時,暫停上市的ST銀廣夏正處在退市邊緣,在2002年8月31日以前沒有披露中報的話,ST銀廣夏將被終止上市。 2002年8月8日,銀廣夏董事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擬改聘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公司2002年中期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業務,聘期一年。最終,中勤萬信對銀廣夏2002年中報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1999年、2000年、2001年連續三年虧損、一度被視為“絕對退市股”的銀廣夏也由此起死回生,暫停上市半年后又恢復上市。 北京工商大學一位財務專家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年報披露前夕上市公司改聘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并不罕見,主要原因一般是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在財報的內部會計處理上產生了重大分歧。 公開資料顯示,在銀廣夏2008年、2009年的年度報告中,中勤萬信均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資料顯示,曾經的“造假冠軍”銀廣夏2010年以來在信息披露上可謂屢遭批評。2010年12月16日,銀廣夏公告稱,已于2010年12月15日接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廣夏(銀川)實業股份公司的調查通知書(稽查總隊調查通字10013號),內容如下:“因你公司信息披露等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我會決定對你公司立案調查。” 而在此前的2010年9月份,深交所對信息披露嚴重違規的銀廣夏股東浙江長金實業有限公司、中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關當事人朱關湖、梁勝權、馬國慶、單河和金愛軍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此外,作為審計方,中勤萬信近年來的履歷也不光彩。 來自證監會的公開信息顯示,2005年、2007年,中勤萬信有四名注冊會計師在對上市公司財報審計時因“未能勤勉盡責,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而受到了證監會的處罰。其中,咼華文、辛正義在對四川天歌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財務報告審計時,違反了《獨立審計基本準則》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被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陳明生、李艷敏在執行閩越花雕2004年財務報告的審計業務時,對會計報表存在的重大錯誤、漏報未能提請閩越花雕進行調整或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被證監會分別處以警告。 記者就“*ST廣夏不再續聘”這一消息致電中勤萬信,截至發稿時,對方始終未能給予答復。記者多次撥打*ST廣夏董秘的電話,也始終無人接聽。 根據公告披露,接任中勤萬信的為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一位曾在該會計事務所工作的注冊會計師告訴記者,該事務所是在原西安會計師事務所基礎上改制而成的,是多家事務所的聯合,在寧夏有其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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