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重慶市市長黃奇帆25日在該市財稅工作會上,詳述了當地征收房產稅的一些思維基礎和方向,透露了該市房產稅征收政策的兩個細節:其一是,該市在征收房產時,將當地的房產劃分為10個等級,針對不同的等級征收不同的稅率;其次,黃奇帆還提到臺北市的房產稅率分別為1%,2%,3%,“比我們收得狠”——這就意味著該市的房產稅最高不會超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