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1月,北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719元,同比增長8.8%;京郊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達到14394元,同比增長11.8%,農民收入增長幅度高過城里人。
這是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14日聯合對外發布的消息。 在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家庭總收入中,人均工資性收入為21009元,同比增長11.2%;人均轉移性收入為7994元,同比增長3.0%,其中,人均養老金或離退休金為6998元,同比增長7.5%;人均經營凈收入為982元,同比增長3.8%;人均財產性收入為616元,同比增長16%。
北京市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019元,同比增長12.3%;20%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0715元,同比增長8%。
據3000戶農村居民抽樣調查資料顯示,1至11月,京郊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達到14394元,同比增長11.8%。其中,城市功能拓展區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達到16298元,同比增長11.3%;城市發展新區人均現金收入14411元,同比增長11.7%;生態涵養區人均現金收入13206元,同比增長12.1%。 1至11月,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7647元,同比增長11.9%。其中,人均在本鄉鎮地域內勞動得到4840元,同比增長10.5%;外出從業人均得到2005元,同比增長22.1%。
在家庭經營收入中,人均第一產業經營現金收入1858元,增長6.8%。其中,農業收入759元,同比增長0.9%;牧業收入973元,同比增長9.6%;人均第二產業現金收入307元,同比增長12%;人均第三產業現金收入1243元,同比下降1.4%。
1至11月,北京農村居民人均得到財產性現金收入1605元,同比增長28.5%。其中,人均租金收入660元,同比增長10.6%;人均轉移性收入達到1734元,同比增長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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