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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4 作者:張軍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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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媒體刊載文章,題目是“不能讓既得利益者成為收入分配改革的攔路虎”。文章的作者認為,除了地區收入差距和城鄉收入差距外,行業收入差距已成為當前中國社會的一個突出矛盾。據統計,1978年中國工資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僅為2.1∶1,而2008年已上升到11∶1。一些公開資料指出,盡管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壟斷行業的員工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工資卻相當于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60%左右。 遺憾的是,作者在文章中并沒有提到數據的來源,不過,常識讓我無法相信這些數據。在早些時候,我還看到另一個新聞,其中說到幾乎同一個問題,但數據更離譜了。這則新聞是這樣說的:“獨立社會經濟觀察人士曹思源先生認為,收入差距主要的表現還是城鄉的差距比較大。另外,國有壟斷企業的職工,占全國城市職工總數的2%,可是它的工資總額占全國工資總額的80%。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指出,當前中國城鄉居民收入比達到3.3倍,而國際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業之間職工工資差距也非常明顯,最高的與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 行業和企業的壟斷地位對中國行業間的收入差距的確是有影響的,這方面的研究不少,但很少被媒體援引。正巧,我領導一個團隊對中國工資決定機制的演變進行實證研究。看到以上這些“雷”數據,我感到驚訝。這些數據是誰制造的?誰公布的?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引用這些數據的文章作者其實是可以用常識來檢驗這些數據的可靠性的,但少有人這么做,因為這些反常的數據更具有新聞效應,能抓眼球。 使用中國國家統計局提供的30萬家企業的數據庫,我們初步計算了一下1998年至2007年間國企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工資與職工人數(與全部企業和職工人數)的占比。從趨勢上看,兩者都從1998年的40%多下降到了2008年的10%左右,但工資占比的下降幅度小于職工人數占比的下降幅度,兩條趨勢線的交點在2002年左右。但無論如何,國有企業的工資總額占比從來沒有超過50%。由于我們這里的國有企業數據涵蓋的是所有行業的國有企業,不僅僅是壟斷行業,因此,以上說國有壟斷行業的工資總額占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60%和80%的說法根本不可信,難脫以訛傳訛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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