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杠桿交易是導致業務高風險之主因,還不如認為錯在銀行開展業務的盲目性上,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市場需求依然存在,因而,規范外匯保證金交易才是根本,長久叫停不是辦法。
日前,中國銀監會叫停了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使個人炒匯在國內難以通過銀行渠道賺取杠桿收益。此舉讓不少投資者感到可惜,但在該項業務未規范前,叫停是防范風險的必要措施。 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的叫停,在一個多月前就有媒體透露了銀監會人士的態度。該項業務主要涉及交通銀行、中國銀行、民生銀行三家,其中,民生銀行是今年剛剛推出的。交通銀行于2006年11月最早推出外匯保證金交易,“開門迎客”僅三個月,交易量就與該行運行了十余年的“外匯寶”業務平分秋色。尤其在美元波動較為劇烈時,該業務的交易放大明顯。中國銀行自去年2月起開辦該項業務,因不少外匯交易客戶向保證金交易分流,該行從今年起停辦了原有的“中銀美元指數”交易。記者了解到,在滬上某銀行,參與外匯保證金的交易人數雖只相當于實盤交易的10%至15%,但交易量是實盤的3倍。每月加入外匯保證金的交易人數,呈三位數穩定增長。 傳統“外匯寶”產品的特點,一是交易量受實際持有資金量的限制,二是國內投資者只能進行單向交易。相比之下,外匯保證金交易有了更多選擇,不僅可放大交易數倍,還能選擇看多或看空。以交通銀行的“滿金寶”為例,交易幣種和多空方向不受投資者賬戶資金中幣種的限制,可以自由選擇做多或做空。以做空為例,假設歐元兌美元匯率為1.26時,賣出10000歐元,杠桿倍率5倍,即交易保證金2520美元。當歐元兌美元跌至1.25時,買入歐元并賣出美元,就能贏利100美元,利潤率為100/2520=3.97%。 然而,這項業務的高風險特征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銀監會公布的情況顯示,目前投資者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虧損的比例很高,當前80%甚至90%的投資者都處于虧損狀態。銀監會稱,這種參與者高損失、低盈利的概率狀況已近似于“賭博”。 表面上看,造成“賭博”的罪魁禍首是保證金交易。銀監會稱,杠桿倍數越來越高,大都在10到20以上,有的甚至達到30倍至50倍,遠遠超過國際上銀行普遍可接受的杠桿倍數,也超出了銀行自身的風險管控能力。 其實,保證金交易在交通銀行“滿金寶”問世前,就有建設銀行(601939行情,股吧)和招商銀行(600036行情,股吧)推出個人遠期外匯買賣、外匯期權交易,同樣具有杠桿交易的特征。與其說杠桿交易是導致業務高風險之主因,還不如認為錯在銀行開展業務的盲目性上。正如銀監會所指出的,銀行并不能有效的識別和選擇恰當的客戶,未能充分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該產品的客戶適合度;盲目放大杠桿倍數,降低客戶準入門檻,進行不正當競爭;還有的銀行甚至允許外匯交易員從事此業務,產生明顯的道德風險。 可見,有的銀行在開展外匯保證金交易時,與此前銷售高風險理財產品一樣,存在“賣錯人”的問題。而從風險規避的角度來說,保證金交易的投資機會與風險同步放大,該業務是一把“雙刃劍”,一不適合投資者以“賭一把”的心理參與,二要求投資者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操作上,控制風險的最簡單辦法,是不要過于放大杠桿交易的倍數。但現在銀行降低客戶門檻,有的客戶則為投機所迷惑,交易風險可想而知。 有銀行業內人士指出,銀行開展外匯保證金交易,扮演的角色類似于做市商,可以實現盈利。重要的是,對客戶應該有區別,避免低風險的客戶參與。例如,若要放大超過一定倍數以上,此類客戶須經過銀行審核,重點考核其資金與風險承受能力。但實際上,有的銀行為了自身盈利的需要,往往會忽視這一點。 值得一提的是,銀監會此次出臺的叫停通知,屬于暫停該項業務的性質。銀監會表示,將繼續根據審慎監管的原則,會同外匯管理等部門,進一步研究對此業務的風險監管,在各方面條件成熟時,研究推出新的統一規范管理的辦法。換句話說,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仍有重返舞臺的可能。 對監管部門來說,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市場需求依然存在。外匯通網站的一項調查顯示,逾九成參與調查的投資者反對叫停外匯保證金交易。 然而,在銀行交易渠道受阻后,勢必有不少投資者轉向尋求“地下交易”,借助國外經紀商渠道。據報道,有的國外經紀商能提供從最小1:1到最大400:1的杠桿交易。這種“地下交易”更不利于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本身游離于監管視線之外,甚至可能發生非交易失誤以外的損失。因而,規范外匯保證金交易才是根本,長久叫停不是辦法。 |